新春佳节是团聚的日子,可是在有些区域,存在着春节前结清债务的习惯,部分债权人急于讨债心切而触犯法律,最终入狱了。厦门讨债公司提醒:借贷须留借条、合同、收据等证明物品,讨债要用合法手段。
2011年至今,越秀区法院共审理了18宗因追讨债务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,共有43人因追债行为违法构成非法拘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此类案件主要特点有:春节前发案较多,这是多年来的一般规律。上述18宗因追讨债务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,有6宗发生在春节前1个月,占33.33%,这与春节前结清债务的民间传统习俗有关。从案件发生的起因来看,18宗案件中有9宗是因追讨赌债等非法债务引发的,非法债务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解决,部分债权人往往会采取“特别”手段追债。另有9宗案件因借款、货款、工资等合法债权无法顺利实现而产生,债主采取跟踪、恐吓、拘禁、殴打等极端追债手段引发的案件,大多存在缺少借条、合同、收据等证据而难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问题。
法官表示,值得注意的是,其中有一宗案件虽然有证据,也诉诸法律,但因胜诉后无法执行到位,债权人通过非法手段讨债,而导致犯罪,这是比较严重的一种讨债事件。从案件发生的地点来看,犯罪分子将被害人拘禁于酒楼包房、宾馆客房、桑拿中心包厢等场所的案件有12宗,占66.66%。从实施追债行为的直接主体来看,大多是债权人(包括追讨非法债务的“债权人”)雇请所谓“财务公司”或其他专门从事追债活动的社会人士进行追债,其中涉及雇请所谓“财务公司”追讨债务的案件有5宗,其中4宗发生在2013年。
越秀法院法官建议:要坚决取缔非法追债活动并打击黑社会性质的“财务公司”,市民借贷时切记保留借条、合同、收据等书面证据合法追债。厦门讨债公司表示,很多例子就起因于赌桌上发生的赌债,法律对于赌博活动欠下的债务纠纷不会保护的。